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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名女子陷“甜蜜陷阱”被骗98万元

2021-12-13- 10:05 | 来源:昆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:刘雄斌

近年来,打着婚恋交友幌子以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屡见不鲜,很多人利用交友网站假意交往,设置“温柔陷阱”骗取钱款。近日,昆山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利用网络进行婚恋,构成诈骗罪、重婚罪的案件。

2019年,正处适婚年龄却一直单身的李芳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在某婚恋网站注册了账号,并结识了年龄相仿的赵捷,两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领证结婚。然而,令李芳想不到的是,自己的丈夫同时和几个女人纠缠,而跟她结婚也并不是因为爱她。

当年,李芳认识赵捷的时候,赵捷自称是一家公司的高管,名下有车有房,给李芳留下的印象也很老实,两人在交往不到两个月后,就登记结婚了。结婚的当天下午,赵捷就以做生意缺钱为由,带李芳以她的房产抵押借款50万元,李芳当时没有多想,只希望帮丈夫渡过难关。可是,借款后的赵捷便玩起了失踪,找不到人、不回家成了常态。没过多久,赵捷主动提出办理离婚手续,但是钱一直没有归还,李芳怎么也联系不上他。直到后来王霞和周蒙两名女子找到李芳,李芳才知道,赵捷不止和她们三人结过婚,还和另外两名女子谈恋爱,这期间总共向她们借的款项也是两万元到五十万元不等,并且这些钱都没有归还,意识到被骗的几个人选择了报案。

在接到李芳等人的报警后,警方很快立案调查,最终在昆山一公寓内将赵捷抓获。案发后,赵捷因涉嫌犯诈骗罪、重婚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昆山法院。法院经审理查明,2016年10月,被告人赵捷和周蒙登记结婚,婚后问周蒙借款2.7万余元,2017年3月,赵捷提出离婚;三个月后,赵捷与王霞结婚,之后,赵捷劝说王霞帮其贷款共45万元,于2019年2月提出离婚;离婚几天后,赵捷又与李芳登记结婚,结婚当天,李芳用自己的房产抵押帮徐军借款50万元,与此同时,在与李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赵捷又在交友网站结识了杨静和刘丽,在与她们确立恋爱关系后,分别向两人借款4.9万元和8万元。扣除案发前已还款项,赵捷共向五人“借款”达人民币98万余元。

此外,根据警方的调查,被告人赵捷在与被害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和其第一任妻子张琪往来密切,曾与其20余次共同出现在本市的不同地点,有深夜共同出现在城市综合体、超市以及共同进出居民小区等场所的记录,还有共同入住省内旅游景点同一宾馆的房间,以及共同乘坐客运列车、客运汽车返回本市的记录。另外二人还有非常密切且频繁的经济往来,赵捷曾将从被害人处“借”到的30万元给原配妻子张琪用于购买路虎汽车及存进其银行卡。根据证人证言,身边朋友称二人虽然离婚但还住一块,还共同抚养女儿;相关销售人员、中介人员称感觉二人就是夫妻关系,并证实被告人赵捷称呼张琪为老婆。

在法庭上,被告人赵捷则辩称:其以婚恋为目的与各被害人交往中未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各被害人也是自愿向其借款,双方纠纷应当属于普通民事纠纷,不构成诈骗罪;其与原配妻子张琪离婚后是普通朋友,未以夫妻名义对外交往,不构成重婚罪。

然而事实胜于雄辩,根据审理结果,法院认为,被告人赵捷与各被害人之间的所谓“婚恋关系”明显异常,被告人从一开始即以获取被害人的钱款为目的,与各被害人交往,并在交往中虚构事实,让各被害人陷入是在与其婚恋的错误认识,以及对其资金用途的错误认识下将钱款交付给被告人,被告人在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将钱款用于个人使用,直至案发前大部分款项仍未归还,诈骗数额特别巨大,符合诈骗罪的特征。除此之外,被告人赵捷在与被害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与其原配妻子张琪有密切往来,还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共同生活,其行为属于事实上的重婚,构成重婚罪。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相关规定,法院判定被告人赵捷犯诈骗罪、重婚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。此外,扣除案发前已归还款项,责令被告人退赔五名被害人民币约91万元。

法官说法:婚恋诈骗套路深,谈婚论嫁需谨慎。现如今,各种助人脱单的渠道和方式层出不穷,单身男女们在婚恋中如何避免被居心叵测的人所欺骗,关键还在于擦亮眼睛、提高警惕。网络具有虚拟性,所谓的条件匹配、聊得投机并不代表“知根知底”,在投入感情时,要通过线上与线下了解接触相结合的方式,在充分了解对方身份信息的基础上,再展开进一步的交往。此外,当对方提出借款、转账要求时,更要提高警觉性,不轻易借钱,若借钱则要保留好相关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,避免财产损失。 (窦淳冉)

注:文中人物均为化名